常被滥用的经文②:我们永远不能论断吗?

 

作者:耶利米·约翰逊(Jeremiah Johnson

 

爱,不要论断。

 

对于教会中的很多信徒来说,这个简单的口号成为他们遇到批评和质问时的自动反应。不知为何,信徒认定谨慎分辨与舍己的爱是对立的,他们觉得论断总是会威胁到我们在基督里的合一。太多的基督徒没有留意这个劝告的好坏和内容,他们急于将《马太福音》71节用作万能的挡箭牌:“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

 

30年前约翰·麦克阿瑟在《马太福音》的注释中,解释为什么这节经文常在教会中被误用作质问和冲突的挡箭牌。

 

“很多人错误地引用这段经文来建议信徒不要因任何事评估或批评任何人。我们的时代恨恶绝对的事物,尤其是神学上和道德上的绝对道理,因此这种简化的解释为逃避对质提供了方便之路。包括很多宣信的基督徒在内,人们在现代社会倾向于抵抗教条主义和关于是非的坚定信条。许多人喜欢提包容一切的爱、妥协、普世教会、合一。对于现代的宗教人员来说,这些才是值得扞卫的真正教义,其它与之不同的教义必须让路。”

 

之后几十年中,教会批评、抵抗、对质的意愿在减弱。与此同时,教会中对这节经文和其他类似经文(参看路6:37;约3:17)的误解、误用现象已经生根,导致教会在纪律和论断方面的观念有所偏差,对信徒没有应有的责备和劝诫。

 

实际上,今天很多教会似乎认为批评和分辨应遭禁止。任何质疑,无论针对个人圣洁或教义分歧,都被视为骄傲地越界,打击神子民的合一。正如约翰·麦克阿瑟所说:

 

“在很多群体,包括福音派教会内,人们认为那些立场坚定、勇于质疑社会和教会的人在违背经文中这条不可论断的命令,或将他们视为麻烦制造者,至少也是爱抬扛的人。”

 

但是《马太福音》71节并不是说要为了合一而逃开冲突,或是以爱心为借口忽略教义和道德偏差。正如我们在本系列讲道中查考的被滥用的许多经文一样,只要看前后文,我们就可以发现基督最初的意思是非常清楚的。

 

《马太福音》的第七章是基督“登山宝训”的结尾,也是他关于神国子民生活最详尽的教导。基督在讲道中揭露了当时的宗教领袖的虚伪,批评他们加在以色列民身上自我称义的宗教体制。

 

基督在地上生活和事奉时,犹太人的信仰已经退化成了一个“做什么不做什么”的沉重清单。这些犹太精英已经忘记了神给他的子民颁布律法的原意,代以行为称义的繁重体制。他们要整个国家遵守他们腐朽的人为标准。

 

约翰·麦克阿瑟在他着作的释经书中解释了在基督的登山宝训中,主不是禁止论断,而是教导信徒要分辨。

 

“如果主的这段讲道教会了我们什么东西的话,那就是他的跟随者应在他们的所信所行上慎思明辨,他们必须不遗余力地去判断真理和谬误、内在和外在、现实和虚幻、真正的正义和虚假的正义。总之,他们要去判断是神的方式还是其它方式。”

 

从这个上下文来看,这与禁止论断完全不同。基督在谴责一种具体的论断,即他在对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中提到的那种自义论断。

 

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8:9-14

 

与今天的很多宣信归主的信徒一样,法利赛人在众人面前表现地很圣洁,他们看不起不圣洁的人。约翰解释道:

 

“耶稣在此是说文士和法利赛人自义、自我中心的论断以及对别人毫无怜悯的定罪。他们主要关心的不是帮助别人脱离罪并走向圣洁,而是要将行为和态度不符合他们属世、自制的传统的人打入永恒的审判。”

 

耶稣在《马太福音》71节提醒宗教精英他们不是最后的审判官,他们也要站在神面前,他们也不想被自己严厉自义的标准论断(太7:2)。今天的信徒也要留意这个警告,在个人圣洁和与其他信徒相交时避免假冒伪善。

 

我们还要思考我们应如何按圣经真理进行必要的辨别、对质、责备。好在耶稣在之后的教导中解决了这一问题。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3-5

 

在教会中提出对质和批评并不应受禁止,但我们这样做时必须存谦卑单纯的心。我们需谦卑地顺服主,让他话语的光照进我们内心的每个黑暗角落,而不是带着骄傲批评别人。因此,我们只有忠实地按圣经真理认识自己的罪时,才能帮助其他弟兄看到他们的罪。正如约翰解释的那样,即便在对质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保持谦卑的灵。

 

“无论何时,在指出别人的罪时,我们都必须存着柔和而非骄傲的心。我们不能扮演审判官的角色去审判,好像我们是神一样。我们不能扮演上司的角色,好像我们可以豁免于这些标准。我们决不能像虚伪的人那样——责备他人,同时为自己开脱。”

 

当我们以傲慢、自义的心彼此责备论断时,我们就是在狠狠地伤害基督的身体。但是,正如约翰·麦克阿瑟在书中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们没有按照神的心意判断、辨别,我们也是在损害教会。

 

“然而,即使对于真正谦卑悔改的信徒来说,这也是危险的。第一个危险是……以为我们在教会没有权利反对错误教义或错误行为的结论,以免我们落入自义的论断中。这样我们就不愿按照主的清楚要求指出弟兄的罪。第二个危险与第一个危险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我们害怕指出教会中的错误和罪,就容易变得是非不分、没有辨别能力。教会以及我们的生活都会越来越陷入堕落的危险之中。彼得看到罪对会众的影响时(彼前4:15),他呼吁教会要勇于指责、批评:“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4:17)。信徒必须具有辨别能力,并且在必要时合宜地作出判断。”

 

分辨真理不一定就意味着分裂教会。如果我们忠心地跟随基督的样式,就能出于爱和谦卑而非骄傲自义的心互相责备,也能谦卑地接受别人意见,不急于为自己争辩或是出于报复论断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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